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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建设出现新乡绅阶层 大学生成主力军

2010年05月06日 来源:观察与思考

我国农村建设出现新乡绅阶层大学生成主力军
观察与思考2010005期封面

  中国未来的脊梁:新乡绅

  新乡绅这个概念是指:受过良好教育的,拥有一定财富或者创业能力的,乐善好施的,在当地具有一定威望的乡村人士。由无数个这样的“乡村人士”所构成的一个新的阶层,可以称之为新乡绅阶层。这个阶层的形成,离不开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支持和信赖,新乡绅承载了人民的重托,能够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挑起大梁。新乡绅阶层的出现,对坚持和践行科学发展观,走出一条可持续发展的路子,从而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本专题作者宋青宜女士对中国的三农问题有较深的研究,此组稿子是她近期的研究成果。我们先将部分内容载编于此,以飨读者。  (编者)

  中国需要新乡绅吗?

  中国的三农问题

  我对中国农村问题的关注,或者说我的“中国农村情结”的形成,始于18年前。那天,我在电视上看到一则新闻,播的是关于浙江省武义县贫困乡村孩子失学的事情。我被这则新闻所打动,就和武义县联系,希望能为那些孩子们做些什么。后来,我通过县里扶贫办结识了10个孩子,并帮助他们一直读完高中或大学。我那时去过好多趟武义,亲眼目睹了那里的贫穷与落后。我觉得,要真正改变农村的面貌,热心人们的资助,只能解决一时一事,却解决不了农村脱贫的问题。于是,我就向县里建议,根据现有的条件,我可以帮助武义引进日本蘑菇的种植技术。因为我长期在日本侨居,结识了不少日本农业专家。武义县当时的扶贫办主任叫董春法,是一个非常敬业也非常有想法的干部,他被我的真诚所打动,说服了县里的领导,组建了一个考察小组去了日本。

  随着武义引进日本蘑菇的种植技术的成功,我对中国的农业问题也就特别留意起来。当时我觉得,中国的农业要发展,一定要掌握现代的农业生产技术;继续满足于落后的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肯定无法脱贫致富。不过现在想起来,当时的想法还是单纯了些。

  为了对中国农村能够有一个较为全面较为深入的了解,我常常会利用回国的时间往农村跑。在这些年中,我去过河南、山东、安徽、浙江、江西等地的农村,作了大量的调查研究。

  随着调查研究的深入,我对中国农村的情况越来越了解。在这里,我不打算为中国的农村唱多少赞歌。因为,事实本来就客观摆在那儿。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切下,通过农村广大基层干部的努力和广大农民的努力,中国农村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正在向更高的层次迈进。这些,都是有目共睹的。而我在以下有限的篇幅中,主要还是想冷静和理性地来看看我们的农业、农村和农民,到底还存在着哪些问题。找到了问题的所在,我们才可以对症下药,进而去解决问题。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即我们所说的“三农”问题,作为中国现代化过程中的一个最重要问题之一,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开始探索和解决这个问题。

  邓小平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在“三农”问题上,进行理论和实践双重探索和双重创新的先行者。早在1979年3月,邓小平就指出:“现在全国人口有9亿多,其中80%是农民……耕地少,人口多特别是农民多,这种情况不是很容易改变的。这就成为中国现代化建设必须考虑的特点。”几年后他又指出:“对内搞活经济,首先从农村着手……中国社会是不是安定,中国经济能不能发展,首先要看农村能不能发展,农民生活是不是好起来。”深刻揭示出“三农”问题与中国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在阐明为什么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突破口和基础时,邓小平分析道:“因为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80%,农村不稳定,整个政治局势就不稳定,农民没有摆脱贫困,就是我国没有摆脱贫困。”到20世纪的经济发展目标时,邓小平反复强调的关键仍然是农民,说:“很重要的是这80%的人口能不能达到。”

  1995年2月2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一定要正确处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全党要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要更加重视农业和农村工作。”

  2007年1月,胡锦涛在吉林考察工作时强调,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放在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认真落实支农惠农政策,积极发展现代农业,着力抓好粮食生产,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扎扎实实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向前进。

  “三农”问题既然那么被重视,它的问题到底在哪儿?

  对于这个问题,自然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按照我的观点,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农业问题:

  中国的农业问题表现在农业生产方式的落后。许多农村,甚至还在用较原始的落后的农业生产方式“发展着农业”。一家一户为单位的小农生产模式,是农村较为普遍的模式。虽然也有一些人抱团合作,但无论是规模还是技术,都还非常落后。这些,都和农业的现代化差距甚远。

  农业问题最令人担忧的,我认为是“伪现代化”的盛行。农业现代化等于“化肥+农药”,成了许多农民,甚至许多官员的共识。这是非常可怕的事。

  由于在农业生产中,为了追求产量,农民大量采用化肥和农药,结果导致土壤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农产品遭到了严重的污染。

  土壤的污染,触目惊心—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和潜伏性、不可逆性等特点。目前,土壤污染对中国国民健康和经济社会的巨大危害已经显现。据权威估算,中国每年因重金属污染的粮食达1200万吨,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农业和土壤修复专家认为,目前中国以占全球7%的耕地养活着占全球22%的人口,耕地资源十分紧缺,而土壤一旦遭到破坏,修复十分困难。尽管现实已经非常严峻,但相当多的干部和企业在追求GDP、追求效益时,对土壤污染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缺乏认识。同时,由于经费短缺等原因,国内一些学者开展土壤修复试验难以深度推进。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环境修复中心主任陈同斌说,与水污染、大气污染不同的是,土壤污染影响是根本性的,如果不加以有效防治,仅靠土壤自然恢复,一般需要两三百年。

  尽管土壤污染的情况已经实实在在摆在那儿了,但我们农村的干部和农民却不以为然。甚至有的乡村干部说:“不让我们用农药用化肥,我们只有向温家宝去要产量了。”

  其实,当我们的农业高度依赖化学物品的时候,日本、意大利等国的农场,却早已回过头来大力发展有机农业。日本著名的大松农场“场主”大松秀男对我说,他们的农村长期以来一直坚持不用化肥和农药,他说,只有这样,才能种出“真正的粮食”来。在他看来,只有做到远离化肥和农药,才是真正实现了原生态的符合自然规律的现代农业生产。总之,在日本农业专家眼中,通过化肥和农药来实现的农业,是害人的所谓的现代化农业,也是不可持续的农业。

  这也使我想到了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科学发展观。根据我的理解,科学发展观的本质意义是,我们的发展,一定要遵循客观规律。违背客观规律,就是不科学的。中共在解读科学发展观的时候,提出了“五个统筹”,即“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这其中,我认为最基础最根本的是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就是遵循客观规律去发展。

  我们现在的农业生产,通过杀虫剂把虫子给杀了,通过除草剂把草给除了,这就违背了自然界的客观规律,这样的发展,本质上是破坏了生态平衡,是不科学的。

  中国的农业问题太多太杂,但在我看来,都不是关键问题,都是可以解决的问题。我认为的关键问题,就是中国的农业生产,破坏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原则,走在了一条用所谓的现代科学来加速我们自身毁灭的路。

  在此,我又不得不提出一个沉重的话题,那就是粮食安全问题。所谓“粮食安全”,是指“让人类获得足够的,有利于健康的食物”,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要吃得饱也要吃得好。在“饱”和“好”上,我们都存在严重的问题。关于“饱”,就涉及到耕地的问题,我们现在的情况是,大量的土地不种庄稼了,用来搞工业开发区和发展房地产了。

  有资料显示:近二十年来,中国耕地数量呈现不断减少态势。1986年—1995年间,仅建设占地便使耕地减少1.45亿亩;1996年—2006年间净减少1.23亿亩,平均每年净减少1230万亩。在此情形之下,2010年保有19.2亿亩耕地的目标被迫“提前”到2005年,而到2005年,全国耕地只剩下18.31亿亩;到2006年,再减少到了18.27亿亩,直逼18亿亩这一红线。

  为确保守住18亿亩耕地,中国政府实行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如冻结审批、严查、垂直管理、建立土地督察制度等。但情况并不乐观。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一些专家或者一些官员认为,中国的粮食已经足够了,不需要对耕地加以严控;粮食真的不够吃了,可以进口。我认为这种观点是非常荒唐的。据我所知,每年全球粮食交易量才2亿多吨,而中国每年粮食需求为5亿吨,中国如果缺粮,谁供应得起?再说,13亿中国人的吃饭问题,总不能依靠他国来解决吧。我们的命运咽喉,总不能让人家给掐着吧。还有一个严酷的事实是,我们农业生产所需的种子,有大问题。由于大部分的种子被外国人所垄断,一个农业大国无种子的时代,正在悄然向我们走来。如此下去,我们的命运咽喉,就真的要被人家掐住了。

  正由于许多中国人对情况的不了解,所以也就没有危机感。结果是,我们的18亿亩耕地的红线,正在被突破。变着法儿占用耕地的现象,比比皆是,触目惊心。

  退一步说,我们的确守住了18亿亩耕地的红线,但在这18亿亩耕地中生产出来的粮食,就是安全的吗?这就涉及到“好”了。这个问题,似乎无庸赘述了。因为大量的农药和化肥“催生”出来的粮食,会是“好”的吗?最近我听说,中国黑龙江目前生产的有机大米,售价达到了20多元一公斤了。在杭州做卖米生意的朋友告诉我,还卖得挺好。这说明,对“好”的粮食和“孬”的粮食,大家还是会有自己的选择的。有钱的人,为了生命的质量,当然会买黑龙江的大米了。那经济条件差的人呢,就只有吃化肥和农药“催生”的大米了。有一个农民曾经惊讶而困顿地对我说:“怎么,你们城里人毒不死的?”听到这样的话,我的心情感到特别沉重。

  中国总理温家宝在今年的新春团拜会上,首次提出了他的“尊严论”: “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尊严论”立即引起广泛的关注和热议。温家宝后来在接受媒体的采访时,解释了“尊严论”的含义:“我提出‘要让老百姓活得更有尊严’,主要指三个方面:第一,就是每个公民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自由和权利,国家要保护每个人的自由和人权。无论是什么人在法律面前,都享有平等。第二,国家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第三,整个社会的全面发展必须以每个人的发展为前提,因此,我们要给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让他们的聪明才智竞相迸发。这就是我讲的尊严的含义。”其中第二点,我认为说得特别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在我看来,在粮食安全问题上,吃“饱”是一个方面,因为,饿着肚子的人是不会有尊严的;吃“好”,同样也是一种“需要”。要有尊严地活着,就一定要健康。这点是很重要的。一个病殃殃的人,是很难维护他的尊严的。

  所以,在我看来,中国的农业问题,就是要解决吃饱和吃好的粮食安全问题。这是当下中国农业的基本问题。

  农村问题:

  所谓农村问题,在我看来,主要是一个农村的社会管理问题。

  比如说,国家提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二十字目标”“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中的“村容整洁”,在农村具体实施的时候,在我看来是有问题的。我在某地考察的时候,发现许多自然村被拆了,统一集中到了一地。这个地方新盖起了一幢幢的房子,倒是整齐了,但却存在很多问题。首先,这么一拆,拆掉了原有的“村落文化”。原先,一个一个的自然村,都是多少年来自然形成的;每个村都有自己的文化,也是自然形成并被大家认可的。正因为有了这种各具特色的“村落文化”,才会更好地实行村民的自治,所以,“村落文化”对农村的社会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它是农村保持长期稳定的重要的元素。还有,许多村落是相当有历史的,是有深厚的文化积淀的。许多村落中的建筑,本身就是需要保护的文物。现在我们这么一刀切,全拆掉了。那我们的文化遗产也就从此灰飞烟灭了。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一场文化浩劫。

  我们的乡村干部为什么会把国家的“经”给唱歪了呢?关键的一条就是“政绩欲望的冲动”。在他们看来,集中在一起的一排一排的农舍,才漂亮才好看,也才算整洁。也只有这样,才显眼才会被上级认可和表扬。于是他们就不惜人力物力大肆折腾起来。结果怎样,老百姓并不买账说好,反而是怨声载道。

  其实,大拆大建本无必要。只要我们对原有的村落环境卫生整治一番,对那些过于破败的老屋进行修缮就行了。在我看来,那些自然而然地,错落有致地散落在山坡、田间的村落更美。我们到过欧州,那些东一幢西一座的,处在田野浓绿中的农舍,常常会给人以童话世界般的美感。它常常让我们发出赞叹并难以忘怀。我们的农村,需要的不是集中在一起的,造作的,屏弃原有文化的水泥建筑群,我们需要的是“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意境,需要的是天人合一的自然环境。

  另一个农村问题是,村民的民主自治问题。

  中国自1982年开始,宪法就确定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此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经过十年试行,在1998年11月正式颁布实施,以法律形式赋予农民自己管理自己重大事务的权利。中共十七大报告和十七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提升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坚持的四项政治制度之一。

  但是,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核心内容的村民自治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并没有在广大农村得到完善和完整地执行。由于农村普遍的“空心化”,在经济落后地区,鉴于村干部的报酬与工作量不成正比,优秀村干部人选大多外出务工,留在本村合适的人选积极性又不高;而在经济发达地区,虽然村干部报酬很少,但是农村的土地等要素资源在这些发达地区价值巨大,不少人争着当村干部。于是通过贿选,花费几万元、十几万元和几十万元贿赂村民获得选票而当选村主任等新闻,在沿海地区时有耳闻。而这些人担任村干部的目的,显然并不是为了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相反,往往是为了获取更多的私利。

  尽管国家对新农村建设不遗余力,尽管有一套运行多年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和制度,但限于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现状和环境,农村社会现代化进程缓慢。而要打破这种现状,在我看来,最根本的不是缺资金,不是缺制度,而是缺人,缺真正政治可靠、品德优良、能力很强、群众信服,能做群众工作,有开拓意识的带头人;缺懂生产、懂农业的技术带头人,缺受过良好教育的、有一定文化知识的扎根农村的知识分子。{Npage}

 农民问题:

  农业问题也好,农村问题也好,最根本的还是农民问题。而农民问题的核心,是文化素质问题。

  现在的情况非常严重也非常令人担忧,那就是“两个流失”:一是劳动力的流失,一是文化力的流失。

  所谓劳动力的流失,是事出有因的。农村青壮年向往城市生活,成群结队到城市打工谋生,这是很正常的,也是工业化、城市化带来的必然结果。工业要发展,城市在扩大,自然需要大量的农民工。让农村的富余劳动力离开土地,也是解决农村收入长期偏低的好办法。但毛病出在“富余劳动力”这个概念上。

  农村的劳动力真的富余了吗?我不知道有多少人认真、理性地思考过这个问题,反正摆在那儿的事实是我们对这个问题的思考实在太少了。我们应该说“农村富余人口”才对。中国农村的确是“人多地少”,太多的嘴冲着太少的耕地要吃的,这当然不行。所以将一部分富余的人口,这其中也包括一部分年轻力壮者,转移到城市或富庶地区,这种统筹和平衡是必要的,也是公平的。但问题是,我们将“富余人口”和“富余劳动力”混在了一起,或者是用“富余劳动力”取代了“富余人口”。结果是农村的劳动力大量流失,剩下的就是我们所说的“386199(指妇女、儿童和老人)部队”了。这是一支不堪重任的“部队”。“降大任与斯”是违背规律的。

  所谓文化力的流失,主要是指农村文化的“沙漠化趋势”。原文化部副部长、现任中华文化促进会主席高占祥在他的专著《文化力》中创造性地提出了“文化力是软实力的核心”的重要论断,以全球的视野和未来的眼光,用大量的数据、事实,透过语言、历史、心理、教育、政治、经济、管理等众多层面,描述了文化在人类文明演进及个人成长中的意义和价值,论证了文化力在国家崛起、民族复兴、经济腾飞、企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并在此基础上大胆而细致地提出了把握文化力,充分发挥其潜在优势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同样,在我看来,农业要发展,太需要文化力了。但现在的突出问题是,留在土地上的农民,越来越缺少文化,即便是读过几年书的农民也大多加入了涌向城市的“民工潮”。无知的农民,和“386199部队”一样,根本不可能担当起需要现代科学知识支撑的现代化的新农村建设的重任。我们的“改变农业增长方式” 的期望也只能是奢望。现在的农民,只能靠继承老祖宗的小农生产方式来养家糊口。

  另一方面,也极为重要,那就是农民在无缘于现代科学知识的同时,也失去了对中国数千年来的传统文化的传承。由于近代中国历史上的多次反儒批孔,以及中国在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时候对传统文化的忽视和不屑,中华文化的源流在奔涌时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障碍。由此带来的严重后果是,“仁、义、礼、智、信”被认为是特别迂腐和背时的东西;而不择手段、投机钻营、坑蒙拐骗、巧取豪夺、违法乱纪的人却被捧为“强者”和“能人”。这种文化灾难自然也波及到了中国的农村。失去对现代科学知识掌握的农民再加上不知不觉中也把中华传统文化给抛弃这一层“冰霜”,我们的农民真的是没文化了。而且,这种“文化沙漠化”的趋势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这里我还想说的是,文化就是价值观,它回答什么是好的,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好的,不该做的。文化上出了问题,也就是价值观出了问题。文前我提到过日本的“大松农场”场主大松秀男,他对我说:“生命是大自然赋予的。我以及我的孩子们都在大自然中享受生命。感谢自然,尊重生命,难道不应该是我们应尽的义务吗?”正因为他有这样的认识,他对土地投以了无限的爱。他把土地也看成是有生命的。他说:“土地,就是我们的母亲。”当他来到中国农村考察时,见到田头地间被丢弃在那儿的农药和化肥袋子,脸上就流露出痛苦、惋惜的表情。中国农民对土地的不珍爱,或者说是不知道如何去珍爱,就是价值观有问题了。本来,珍爱土地是“靠田吃饭”的农民最本能的价值观。遗憾的是,这一切似乎在渐渐地离我们而去。

  农村文化力的“疲软”,显然无法推动其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这也是中国“三农”问题的症结所在。

  中国需要新乡绅

  现在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这样一条逻辑线索:中国的“三农”问题是中国面临的最为重要的问题。“三农”问题不解决,中国是不可能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或者说是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现代化的强国的。而“三农”中,最基础的最根本的是农民问题。农民有诸多问题,但农民文化素质的低下是主要问题。

  如何解决农民文化素质低下的这个主要问题呢?我认为,当下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努力创造条件,让有文化的人留在土地上,从而蓄积起推动农村经济生活快速前进的力量,即文化力。

  有鉴于此,我提出了“在农村打造新乡绅阶层”这个命题(与此同时,我们在打造新乡绅阶层的时候,也为解决中国大学生就业问题找到了一条出路。这,我将在其他文章中加以阐述)。

  中国人对“乡绅”这个词并不陌生。简而言之,历史上的乡绅阶层主要由科举及第未仕或落第士子、当地较有文化的中小地主、退休回乡或长期赋闲居乡养病的中小官吏、宗族元老等一批在乡村社会有影响的人物构成。他们近似于官而异于官,近似于民又在民之上。尽管他们中有些人曾经掌柄过有限的权印,极少数人可能升迁官衙,但从整体而言,他们始终处在封建社会的清议派和统治集团的在野派位置。他们获得的各种社会地位是封建统治结构在其乡村社会组织运作中的典型体现。

  今天,我们综合考察乡绅的历史功过,承认其承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造福乡里的历史贡献,重视其主导乡间舆论与阐释国家政策的桥梁作用和正面效果,那么,培育起当代的新乡绅阶层,对中国三农问题的解决,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的柯可研究员,他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之红乡绅论》中的主要观点,令我感同深受:

  社会主义农村的“红乡绅”,主要由以下几部分人组成。一、乡镇党政部门与村委会里有政治资本的党政干部及其亲属;有功勋荣誉、海外关系、上层社会关系等社会资本的乡村退休官员、复退军人、知名人士、乡镇村民及其家属等一批有社会影响的人物;受过专业训练立志回乡发展,有文化资本、独到眼光和较高技能的知识分子和专业人才;执行改革开放政策后,乡村首先富裕起来的有经济资本的乡镇民营企业家,外出经商、创业、务工致富的返乡农民等。

  我与柯可研究员的观点所不同的是,我把当代的乡绅称为新乡绅,这样便于和历史上的旧乡绅加以区别;同时我所谓的新乡绅,主要是指受过良好教育的,通过诸如政府及社会支持等而获得一定资本的或者具有创业能力的,乐善好施的,经过一定时间努力得到了村民的信任进而具有话语权的回乡人士。

  所谓受过良好教育,是指上过大学。这些人拥有一定的文化知识,善于学习,善于接受新事物和研究新问题,视野广阔,富有理想,勇于创新。同时,他们崇尚人文精神,热爱中华传统文化,讲道德,讲诚信,有爱心,有智慧;主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谐发展,追求天人合一。

  所谓拥有一定资本或创业能力,是指这些决心在农村干一番事业的人,得到了政府的支持和扶植,获得了一定的创业经费或银行无息、低息贷款,或者有其他投资者的加盟,总之,他们已经具备了在乡村创办经济实体的能力。在资本、技术和市场对接上,他们具备了一定的条件。

  所谓乐善好施,是指他们是“自我价值的追求者和实现者”。他们在精神上有较高的需求。所以,他们应该是农村致富的带头人。他们认为“一人富不算富,大家富才算富”。他们是公益事业的热心人,筑路、修桥、建水库等,都少不了他们的慷慨解囊。

  所谓有话语权,是指他们和乡亲们一条心,他们通过自己的点点滴滴的努力,或者说他们凭着自己高尚的人格魅力,获得了乡亲们的尊敬和爱戴。他们能够坚持正义并主持公道。因此,他们在乡亲们中具有较高的威望,是值得信赖的人。

  总之,新乡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他们和村里的村党支部、村委会,以及村代会,并不存在什么矛盾。也许,他们中有不少人本身就是其中的成员,比如,他可以是村党支部支书、村委会主任,或者村民代表。

  正如我所说的,新乡绅们是践行胡锦涛倡导的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力量,是中国农村未来的希望。而中国农村的希望就是中国未来的希望。所以我才会有这样的结论—“新乡绅是中国未来的脊梁”。                           ■

  本专题撰稿人

  宋青宜简介

  宋青宜女士是知名的旅日华人,上世纪八十年代赴日本进入东京女子大学攻读硕士学位(日本文学史),在日本和中国办有企业,现任日中环境协会理事长、中华文化促进会常务理事。著有《点亮的神灯》、《中国的选择》等书;也在报刊上发表过众多文章。由于宋青宜女士一直致力于中日关系的友好事业,被媒体誉为“中日友好的民间使者”。中国的三农问题、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问题等,也是宋青宜女士长期关注和研究的问题。{Npage}

  大学生是构成新乡绅阶层的主力军

  大学生就业难,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中国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2010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视频会议上表示: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就业的不利影响没有消除,如果说2009年是我国经济最困难的一年,2010年可能是最复杂的一年,整个宏观层面就业形势很严峻。

  2010年有630万高校毕业生,为历年来最高。去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为87%,其中包括一定比例的灵活就业的大学生,这意味着还会有近90万往届毕业生加入到求职大军中来。同时,每年还有数百万的中专毕业生和高中毕业的就业者,以及农村转移劳动力,据此预计2010年劳动力就业在这方面的缺口达千万以上。

  上了四年、五年甚至六年的大学,吮吸着父母和亲人的血汗,到头来连一份工作都没有找到,也真的令人心寒。着急的不光是本人,连全家人都要一起承受着众多的心理压力。特别是一些来自农村的大学生,为了上学几乎倾尽家财甚至举债,这样高成本读出来的大学生不能就业,对其家庭和本人是个很大的打击。根据调查数据显示,90.7%的被调查者谈到就业时表示有压力,其中有很大压力的学生占到39.1%。

  大学生就业压力大,也造成了一群特殊的群体—“蚁族”。他们高智、弱小、群居。在北京,这一群体的数字估计有十余万人,他们聚集在房租低廉的京郊,每天像蚂蚁一样汇聚到市中心,傍晚,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京郊的高低床上。他们拿着低廉的薪水在大城市过着“蜗居”生活,找不到自己存在的价值。不仅在北京,他们也分布在上海、广州、武汉、西安等大中城市。

  有专家认为,如果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的话,有可能大学毕业生将成为中国新的弱势群体,即继上个世纪90年代的农民工、下岗职工和农民,这三大传统的弱势群体之外的第四大弱势群体。

  一个国家如果掌握知识的阶层过得不好,社会不稳定因素就会增加。所以在大学生就业难、难上加难的现代中国,鼓励大学生到农村就业,特别是鼓励农村籍大学生回农村就业,不失为解决当前城市就业压力大的一种路径。而这也是为什么我说要“让大学生成为新加绅”的一个重要的原因。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13亿中国人口中农业人口占70%以上。如果大学生像星星一样散落在乡村里,未来10年、20年,我们将迎来一大批焕然一新的村庄,也将迎来一大批有知识和资本、经过基层实践锻炼、对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的新乡绅。

  大学生为什么不愿返乡务农

  河北大学青年发展研究中心以高校中的农村籍大学生为调查对象,在全国范围内选取了河北省、江苏省、北京市、河南省等地共15所高校的500名农村籍大学生,进行了一项“农村籍大学生就业意向”调查。调查显示,在受过高等教育的农村籍大学毕业生中,93.8%的人把城市作为首选的工作地点,不足7%的人首选愿意回到县城、城镇或农村工作。

  那么,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大学生不愿返乡呢?

  究其原因,首先是观念问题。从农村考上大学的人可能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很小的时候,家里人就嘱咐好好学习,将来考上大学到城里工作。在他们的观念里,在大城市工作,总是意味着机会、高新和前途。同时,他们也希望通过自己的奋斗,摆脱父辈们“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困境。其次,父母的既定期望也影响着农村籍学生的就业选择。在农村,考上大学是光宗耀祖的大事。“砸锅卖铁,也要供孩子读书!”相当数量的家长供孩子上学还是为了“出人头地”,是要跳出农门。如果孩子上学毕业后又回来了,还要在农村劳动,家长、学生思想上一时还接受不了。再就是尽管这些年中央和地方政府采取了许多措施加强西部和基层建设,对于大学生基层就业也有所重视,出台了相关政策。但是这些政策和措施的实施力度不够,再加上资金投入少、工程项目规模小,所以无法满足农村籍大学生们的需要,使他们认为在基层工作没有未来。还有,城乡间待遇差距大,对于已经在大都市生活过4年的大学生来说,农村缺乏吸引力和足够的个人发展空间。

  国家及各省市频推优惠政策

  近年来,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对于回农村创业的大学生,也同样享受这些优惠政策。

  比如,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再比如,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等等。其他优惠政策不一一列举。

  除了以上大学生创业的基本优惠政策外,对于很多大学生到农村创业遇到的融资难题,团中央与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也通过实践探索出了一些基本模式。

  按照全国共青团农村工作会议的部署,团中央着力加强与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省级团委主动加强与地方区域性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不断拓宽农村青年创业融资渠道。2009年5月4日,团中央、中国农业银行正式签署《支持农村青年创业就业合作协议》,在贷款额度、期限、利率、手续等方面给予更多优惠。

  对于到农村创业的大学生,各个地方因地制宜,都推出了许多鼓励政策,吸引“金凤凰”们重新回到“美丽的田野”。

  为了了解目前大学生在农村创业的情况,我去了不少地方做实地调研。比如前不久我去了山东,那里选拔“山东省乡村之星”的举措,我认为就十分值得其他市县借鉴和学习。

  事实上,不仅仅是为了鼓励大学生回乡创业,山东省更是为了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于2009年就启动选拔“山东省乡村之星”,并且每两年选拔一次,每次100名,管理期限为4年。而且,“山东省乡村之星”还可以获得每年1.2万元的省政府津贴。

  另外,“山东省乡村之星”纳入山东省高层次人才库,省里每年组织部分“乡村之星”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省情国情考察、咨询等活动。积极支持“乡村之星”进入各级人大、政协参政议政,优先推荐为村“两委”干部人选、劳动模范人选等。

  这些“优厚待遇”无疑吸引了广大有识青年积极投身到前景广阔的“新乡村事业”中去。

  还有很多大学生回乡当“村官”,同时也积极投入到创业中去。山西省长治市在这方面取得的成绩,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在实际工作中,大学生村干部创业欲望强,但却常常苦于没项目、没资金、没技术。针对这一状况,长治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农业局、科技局等单位在全市大学生村干部中开展创业项目评审,设立了1000万元大学生村干部创业基金,对市场发展前景好、带动辐射作用强的创业项目,进行重点扶持培育。同时,还与山西农大等院校联系建立了大学生村干部远程科技服务指导站,为大学生“村官”聘请科技导师,对他们进行技术指导。

  让更多大学生成为新乡绅

  让更多有知识资本和财富资本(财富资本的获得,需要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的知识分子到农村去成为新乡绅,从而推动“三农问题”的解决,这并不是空洞的构想。事实上,我们已经开始了这方面的探索和实践。

  我和日本的“大松农场”达成共识,准备用3年时间在中国建1000个“大松农场”,这不仅可以成为新乡绅的培训基地,也为中国的农村带来先进的农业生产理念。

  为什么选择与“大松农场”合作,我以为,恰恰是那份对土地的珍惜和珍爱的共同理念,让我们走到了一起。这是一个有着近100多年历史的有机农场。农场从不使用任何带有抗生物的土鸡饲养,到栽培有机蔬菜,都本着有机自然循环农法。在大松农村的社长看来,所谓的有机自然循环农法,不仅仅只是一种单纯的技术,而是本着“爱人类,爱土地,遵循自然,努力生产出充满生机活力的好吃又安全的农产品”的原则去从事农业生产。

  我们通过调研发现,大学生回乡创业遇到的阻碍基本上来自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所以就从这两方面提出一些自己的建议。

  首先,是进行正确引导和培训,改变大学生主观上的畏难情绪或盲目乐观情绪。

  如今国家加大力度支持大学生回农村创业,可是听进去的多,真正有勇气和决心去农村创业的少,或受“上大学跳农门”传统观念束缚,或不愿意回农村忍受孤单寂寞,所以,他们很多人宁肯在城市混个温饱也不愿回农村。但是,成功往往会出现在把握先机的人身上。各方面条件比较成熟的大学生,应该以实现个人价值、改变家乡面貌的热忱,勇敢迈出农村创业的第一步。之后,迎接你的或许就是另一片广阔天地。

  而另一些大学生,对回乡创业盲目乐观,准备不充分,这也将成为他们创业失败的主要原因。他们有梦想,有激情,但是准备不足,对农村的现实及可能遇到的问题估计不够,有的人急功近利,奢望很快取得成功,而不能够脚踏实地从基础做起。

  因此,要使大学生能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我们政府和社会各界应当给与足够的支持和帮助。思想上的纠偏以及技能和项目上的培训,就是十分重要的两个方面。

  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到更广阔的农村去开拓自己的事业,学校就要重视培养大学生的奉献精神与创业意识。要让大学生们充分认识到回乡创业是改变农村也是改变自己的人生选择,而不是暂时的无奈之举,那么,他们才将会有更大的热情和耐力深深扎根于脚下的土地,为之奉献自己的青春。

  同时,我们的政府、学校和社会组织,应该尽快积极创建更多的大学生农村创业培训基地。这些培训基地,应当是特别有实效性和针对性的,而不是泛泛的空洞的理论讲堂。大学生需要的是结合当地实际的,有成功先例的项目培训。对于个人条件比较好的大学生,甚至可以由政府出资派他们去国外先进乡村实习和考察,学成归来必然是新农村建设中的技术先锋和创业先行者。比如,我在日本乡村看到的剩余食品的回收利用项目,就很适合我国大学生前去学习和取经。

  此外,国家及地方也可开展专项培训计划,通过各级团组织或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建立“大学生返乡创业培训中心”,使更多在这方面有意向的大学生可以通过专门网站及相关部门进行报名并参加培训,从而得到专业的指导和建议。

  当然,不论是参加培训还是出国学习,所有开支都应该由国家专项资金承担,以消除大学生的经济顾虑,这也能切实体现国家对大学生返乡创业的支持和鼓励。

  其次,创业政策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力度亟需加大。

  各级地方政府应完善扶持大学生农村创业的配套政策,尽可能为大学生在农村创业提供良好的条件。有关部门应通力合作,出台更多扶持大学生农村创业的政策,包括提供一定的社会资源和关系,如解决大学生创业过程中遇到的贷款、税费等问题。

  目前大学生农村创业遇到的最大瓶颈依然是资金问题。新世纪以来的七个一号文件都强调加强农业基础,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农力度不断加大,惠农成效不断扩大。那么,在加大投入农业的政策基调下,是否能重点关照去农村创业的大学生们的融资难题,以成立区别于普通创业基金的“大学生返乡创业基金”或范围更广的“新乡绅创业基金”,提供低息甚至无息贷款等形式来应对返乡大学生的贷款难题。此外,还可以建立小额农村信贷系统,为更多返乡人士提供小额贷款的资金支持。  ■{Npage}

 新乡绅阶层对新农村建设的意义

  我们所说的新乡绅这个概念是指:受过良好教育的,拥有一定财富或者创业能力的,乐善好施的,在当地具有一定威望的乡村人士。由无数个这样的“乡村人士”所构成的一个新的阶层,可以称之为新乡绅阶层。这个阶层的形成,离不开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支持和信赖,新乡绅承担了人民的重托,能够在中国特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挑起大梁。新乡绅阶层的出现,对坚持和践行科学发展观,走出一条可持续发展的路子,从而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推进文明,传播新知

  农村文化的流失(沙漠化)成为了农村发展的最大危机。这种文化的危机首先是中华传统文化中的优秀部分的流失。而优秀的传统文化则是中华文明包括现代中华文明的基石。因此,新乡绅阶层的形成无疑对中华传统文化的传承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看这个问题。

  以德治村

  长期受到儒家、道家等思想的影响,中国农村的农民一直崇尚这样一种朴素的价值观,即尊老爱幼、敬重师长、关爱邻里、和睦相处、助人为乐、积德行善、诚实守信、看重礼仪等。

  但是,我们应该看到这样一个事实,处在市场经济“初级阶段”的中国农村,这种价值观变得越来越“淡化”,取而代之的是以金钱至上为主的价值观的泛滥。

  受过良好教育的,热爱中华传统文化的大学生回乡,可以重新构筑起崇尚传统文化的价值体系。他们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来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他们应该是“以德治村”的积极分子。而“以德治村”则是确立良好的乡村人文环境的重要抓手。

  敬重自然

  孔子说过:“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在孔子的眼中,天就是自然。自然是有着自己的运行规律的,人其实也是自然的一部分,是由自然养育的,因此,人必须顺应自然的规律,并与之和谐相处。

  而现在的事实是,不少的农民似乎并没有把“人和自然和谐相处”看得分量很重,比如,他们会任意砍伐树木,会任意排放污水、会任意使用农药和化肥……他们这样做,完全是出于眼前的利益。“他们不爱土地!”这是我在随同日本的几个农业专家到中国农村考察时,日本专家发出的感慨。日本专家不是无中生有,他们看到丢弃的到处都是的农药和化肥袋子,就已经感觉到了当地农民对自然的“肆无忌惮”。

  大学生怀抱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谐发展的神圣理念回到乡村,就会把尊重生命,敬畏自然,天人合一的思想传播到农民当中去,并告诉农民,人类不爱自然,必然会遭到自然的惩罚;人类只有与自然和睦相处,自然才会慷慨地予以人类以丰厚的回馈。从另一个角度讲,只有认同并乐意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大学生,才会在广阔天地扎下根来轰轰烈烈干一番事业。而我的观点是,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倡导的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理念就是“人与自然和谐”。在我的《点亮的神灯》一书中,我把这种“人与自然和谐”思想,称之为新哲学思想。我认为,由大学生构成的当代新乡绅阶层是贯彻落实这种新哲学思想的重要力量。

  许多人把依赖农药和化肥来提高农产品产量说成是农业的“现代化”。在我看来,这种现代化是“伪现代化”,或者可以说成是“伪现代农业”。事物总是呈现出它的多面性。西方在农业科技进步的同时,也把另一利剑刺向了大自然,或者说也刺向了人类自己。所以,我认为必须尽快结束这种所谓的“现代化”。因为这种现代化,其实是人类在自掘坟墓。

  要终止这种荒唐的行为,就要依靠真正掌握可持续发展技能的当代大学生。我们不能再通过对自然的破坏来获取一时的收获了。我们必须要用新的理念和技术来转变农业的增长方式。而要转变农业的增长方式,必须要有这方面的领头人。这个领头人便是新乡绅。

  稳定社会,促进自治

  农村社会的稳定,是整个社会稳定的基础。新乡绅阶层在稳定社会方面,将会起到别的阶层难以替代的作用。新乡绅,即不是官员,也不是普通的农民,他们是一个非常特殊的阶层。由于新乡绅们有较高的学历背景,知识准备充分,又善于接受新鲜事物且视野开阔,再加上他们是乡村致富的带头人,具有独特的话语权,所以,他们往往在村里由较高的威望。他们是村民的领袖。他们有的可能成为村长或者村委成员,有的可能是村民代会的成员。他们可以直接和乡镇政府官员对话,将村民的诉求传递上去;同时,他们也会运用他们的知识,非常自觉地去通俗地解读政府的相关政策和法规。因此,他们是村民联系政府的桥梁和纽带。新乡绅才是政府真正可以托付和依靠的力量。

  新乡绅的存在,是农村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村民自治的需要。所谓村民自治是村民自治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方式,是中国农民直接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的一种形式,是社会主义基层民主制度的重要内容。中国的现行村民自治法律体系,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现行村民自治法律体系是1998年11月4日正式颁布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义的现行村民自治法律体系,除《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外还包括中国宪法以及有关村民自治地方性法规、规章。而对这些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解读和遵守,都需要一定文化知识的支撑,这就特别需要我们的新乡绅。

  新乡绅,成了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的模范和践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模范。这对农村的社会稳定,维护农村社会的正常秩序,确保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落实,推进中国的新农村建设,都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与农共富,耕者有田

  新乡绅不是要把土地圈起来给自己,然后让农民成为无土地可种者(无业游民)。而让农民成为无业游民的事件,而今是屡见不鲜。甚至,有的地方父母官采取的方针是,用“减法”将农民从土地上剥离出来,让他们到城镇去谋生。这些父母官认为,这是中国农村走向富裕的好办法。我认为,这种做法是值得商榷的。如果用这种单纯的“减法”,留在农村的人会“越加‘老弱病残’”,到那时,由谁来建设现代化的新农村?我的观点是:三农问题不是用“减法”能解决的,而往农村掺砂子—构建农村的新乡绅阶层的“加法”则对中国解决三农问题具有战略意义。要强调的是,新乡绅的作用是,或者新乡绅应该做的是,让农民仍旧留在土地上,积极地参与到农村的经济发展上来。这些农民,可以自愿地和新乡绅们签定合作关系,力所能及地投入到农场、饲料加工厂和食品加工厂、物流业中来。他们可以成为新乡绅们的综合经济体的职工,也可以自己成立经济体。总之,农民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不同的从事经济活动的形式。请注意,在这里,我没有使用农业,或者第一产业之类的词语,现在将农业简单划为“第一产业”,显然已经不合适了。因为,现在的情况是,农业中也有工业,也有服务业,它已经是一个综合经济体了。

  我是反对将农民赶出农田的。因为,失去土地的农民中,有相当部分会成为无业游民,他们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严重的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如2005年 5月15日,墨西哥首都墨西哥城举行了一场独特的游行示威活动,发起者是一个名为“400乡村”的组织,这个组织来自东部海港城市韦拉克鲁斯。据了解,在机会联盟党领导人福克斯上台之前,墨西哥具有统治地位的革命制度党曾在1992年至1998年推行不合理的土地管理制度,并没收了许多农民的土地。此次,“400乡村”前来墨西哥城进行抗议前执政党这一有失人心的制度,期望总统福克斯重新归还他们土地权利。在此之前,该组织曾数次组织类似的裸体游行。中国的台湾地区曾经开展过两次土地改革,第一次农地改革是上世纪五十年代的土地改革,包括三七五减租、耕地放领、耕者有其田,把地主的农地透过相对合理的方式分配给佃农;第二次农地改革,主要是扩大农场的规模;第三次农地改革是马英九在2007年参选“总统”时提出来的,分四大方向,包括研拟建立分级分区管理机制,推动小地主大佃农制度,建立以农会为核心的农地经营信托及中介中心,将台糖公司移交“农委会”主管、台糖农地将种植能源作物或造林绿化等。不管是什么时期的改革,都涉及到“耕者有其田”这个敏感问题。

  所以,新乡绅的使命是带领农民共同致富,而不是逼迫农民离开土地。农民始终应该是土地的主人。

  缩小差别,改变二元

  由政府政策扶持的新乡绅,虽为星火,却可燎原。当中国农村真正培育起来一个新乡绅阶层,它对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的核心是,以一家一户为基本单位的落后的农业小生产方式和工业企业化的采用高新科技的生产方式之间的矛盾。由于农业的小生产方式和工业的企业化方式的再生产规律不同,且存在较大的差异,所以,工业和农业之间的要素流通价值无法正常建立,小农生产方式很难转变和升级;工业产品也会严重过剩(中国的工业产品有近60%属于过剩,产品的出口依赖达40%以上),内需不足,市场疲软,靠消费拉动的良性经济发展迟缓。这便是存在二元结构矛盾的国家普遍存在的问题。

  我们倡导大学生回乡创业,成为新乡绅,其中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要改变到目前为止中国还普遍存在的农业小生产方式。

  2008年11月,我曾经接受过浙江省社科院主办的《观察与思考》杂志记者的专访,当时,“推进农村经济发展”为主题的中国共产党十七届三中全会刚结束,我就“新三中全会”的召开,谈了发展农业的观点,我认为:要加快建立现代化的农业物流链。我们这里讲的物流,并不是狭义的物流,并不是单指简单地将甲地的物品搬到乙地的运输。我们的物流,是广义的,包括种子的培育、种植、收获、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批发和零售;这其中,还涉及到金融、保险、环境保护和科学研究等。我的主张是,这个物流链的大部分应该放在乡镇完成。这样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首先,可以推进农业的现代化,改变目前我们农民落后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提高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其次,可以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本地就业”问题,从而使得大批农民成为工人。我们如果靠“民工潮”来实现所谓的城市化,那是一种不可持续的“城市化”;也是中国现有的城市所不堪承载的。中国的城市化最佳路径是在农村“诞生”新的城镇。日本在1964年后,也就是在东京奥运会后,也曾经出现过“民工潮”,农民挤着火车进城打工,结果带来了不少问题。自民党觉得这样不行,于是就采取了措施,把不少可以在乡村“落地”的产业,包括一些食品加工业和工艺品加工业都放到了乡村,并给予了大量的财政补助。这样一来,农民工就愿意返乡“亦工亦农”了。我认为,如果将农产品的加工,放在原产地进行,或者相对集中于某些城镇,这样,“民工潮”就会有相当一部分在原地“回旋”,农村的现代农产品加工业就有了充沛的劳动力支撑。这次“新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到的战略意图“鼓励农民就近转移就业,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有了落到实处的可能。

  新乡绅的任务是要带领农民建立起这样一条全新的“物流链”。而且,这条物流链即非纯粹的第一产业,也非纯粹的第二产业,更非纯粹的第三产业,它如我在前面所说的,是一种新型的复合经济体。让农民完全融入到这种复合体中去,彻底改变陈旧的古老的落后的生产方式,在现代理念的关照下,凭着高新科技,建设起完全不同于以往的新农村来。其实,到时已经很难说这还是农村了,它已经是一个既是农村,又是城镇的现代化复合体了。

  这对无数个新乡绅来说,无疑是他们美好的梦想。

  扩大消费,拉动内需

  长期以来,中国农村农民的消费能力一直是较为乏力的。在世界金融危机的背景下,2009年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非常措施刺激农民消费,并取得积极作用。数据显示:2009年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50%;尤其是农村消费增速自1987年以来首次快于城市,增长约15.5%,高出城市消费增幅约0.3个百分点。

  尽管如此,中国农村市场的后劲到底会有多少持久力,仍然值得各方关注和重视。比如尽管近年来中国实施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在全国累计建设了41.6万家农家店,但相比广阔的农村市场仍显不足,传统的“夫妻店”、小卖部仍是农村零售网点的主体。从物流设施看,中国农村市场点多、面广、线长,农村流通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欠账太多,农村物流基础设施薄弱,使得农村商品物流成本仍然偏高。

  那么新乡绅阶层的形成对刺激农村消费市场的重新整合和提升,会有多少作用呢?我认为“作用巨大”。在政府特别扶持和培育下的新乡绅阶层,就是中国农村的“中产阶级”。他们在不断扩大的经营活动中,需要实现大量的物质采购;他们在自己的日常生活中,也会有较高的消费发生。他们大多是80后的新生代返乡大学生,他们不会向父辈那样过着十分俭朴的生活,他们具有较强的现代消费主张,他们和城市里同龄人的消费没有多少差别,甚至超过城里人。因为他们具有相当的消费能力。8亿农民中,如果新乡绅能占到1%,那就有800万新乡绅。那可是一支庞大的消费大军。同时,由于新乡绅的经济体,吸纳了当地大量的农民加盟,所以,这批农民也跟着富裕起来,他们的消费欲望和能力也是不可小觑的。

  可见,农村“中产阶级”—新乡绅的培育,对于农村经济的拉动具有重要的作用。当然这种作用对于整个国家的经济来说,也就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吸纳劳力,开创未来

  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问题,是世界各国政府极为关注的问题。中国是世界上农业富余劳动力最多的国家,现有1.5亿富余劳动力,而且每年还要新增600万农村劳动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问题,实际上就是农业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问题,解决好农业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实现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合理转移,不但可以避免农业劳动力的资源浪费,而且能够避免引发其他许多社会问题,因此,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是关系到一个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问题。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共中央对中国新世纪新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战略步署。如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统筹城乡产业发展,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农村服务业和乡镇企业,引导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全面提高财政保障农村公共事业水平,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制度。统筹城乡劳动就业,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引导农民有序外出就业,鼓励农民就近转移就业,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

  我们必须看到这样一个事实,城镇化毕竟是工业化的结果,而要实现工业化除了需要支付巨大的成本外,还需要有一个渐进的,漫长的,并且是十分复杂的过程。因此,在农村创建新的经济体,以农业为核心,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筑建全新的农业产业体系,让农民成为农业工人,让农业成为一种新的产业,这是非常重要的途径和过程,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策略和战略。

  中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和社会活动家费孝通先生曾指出:“我们不走把农民集中到城里去发展工业的路子,而是让农民把工业引进农村来脱贫致富,这是在一定具体历史条件下做出的选择,这个选择也决定了农民必须和已有的城市相结合,而产生当前中国新型的社会关系。”我完全同意费先生的观点。我认为,中国现在重要的是如何探索出一条通过企业化的方式,在原本的土地上,让农村的富余劳动力实行“零移动”转移。在这种“零距离”的转移到了一定程度的时候,它就必然会产生“辐射”。如经营较好的农业集团公司就会在城镇建立它的物流公司、商务公司,或者对食品进行精深加工的公司;甚至,这家农业集团公司还会在较大的城市建立相关的公司。所以,最初的“零移动”是最基本的,因为今后的历史,都会从这个“零移动”开始书写。

  而新乡绅,将是书写这一历史的主笔。  ■

  何谓乡绅?

  ■平  灿

  近代中国的乡绅阶层主要由科举及第未仕或落第士子、当地较有文化的中小地主、退休回乡或长期赋闲居乡养病的中小官吏、宗族元老等一批在乡村社会有影响的人物构成。他们近似于官而异于官,近似于民又在民之上。尽管他们中有些人曾经掌柄过有限的权印,极少数人可能升迁官衙,但从整体而言,他们始终处在封建社会的清议派和统治集团的在野派位置。他们获得的各种社会地位是封建统治结构在其乡村社会组织运作中的典型体现。

  乡绅阶层的政治地位主要显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扮演朝廷、官府政令在乡村社会贯通并领头执行的角色。封建统治集团的政令、法令,无论采取何种传播方式,欲使之传遍乡村社会,都必须经由乡绅阶层晓知于民。当权者只需将政策、法令告之乡绅,余下对乡民的宣传并使其执行的过程便由乡绅负责。其二、充当乡村社会的政治首领或政治代言人。在相对稳定的封建统治秩序下,乡村民众对朝廷政令及各种赋税的服从或抗争,首先反馈到乡绅那里,并听从乡绅的建议,争取乡绅的认同,再经乡绅向官府反映民意。因此,乡绅阶层是封建统治者与下层农民之间的桥梁。它一旦松弛、分解,社会政治秩序即会出现无序。

  乡绅阶层经济地位的高低主要表现在:占有土地,拥有房产,承担的赋税及对乡村经济的间接支配力等方面。土地是封建社会最主要的生产资料,每个阶层的经济地位都与土地占有量联系在一起,乡绅占有的土地远多于农民,从土地中获取的经济利益高于农民,其经济地位当然也高于农民。乡绅的经济地位还可以从对乡村经济的间接支配力上反映出来。乡绅通过出租土地,控制租地农民的经济利益,通过领头集资修建水渠、道路,把持乡村经济生产要素,通过捐款救灾,稳定当地民心,减轻官府的压力,维系着与乡民、官府的经济关系。

  乡绅阶层始终是儒家文化最可靠的信徒,特别是在朝代更替,皇权易主的年代,乡绅捍卫儒学的决心和勇气更胜官吏一筹。这种对儒学长期不变的情有独钟,奠定了乡绅阶层在社会上享有较高的文化地位。乡绅阶层的文化地位还与自身组成成分有关。乡绅中的一部分人是通过科举考试、退任或已在乡村休闲的官员。这些人一生中曾经有过的高官厚禄、荣华富贵,都与对儒学的虔诚和追求紧密相连。他们从科举制度中得到的不仅是入仕之途,同时也以此作用于儒学的发展,无形中影响着周围的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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