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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起纠纷 悉心调解化矛盾

2023年08月25日 来源:澎湃新闻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盘活土地资源,提升土地利用率的重要举措,关乎民生福祉,影响乡村振兴,在农村因土地流转过程中程序不规范、协议签订模糊缺失等引发的土地纠纷案件也屡见不鲜。近日,天元区法院在某镇政府的协助下,成功调解一起土地流转纠纷案件,维护了农村经济良好稳定发展,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基本案情

  2019年4月,某合作社与某公司签订《集体土地流转合同》,合同约定,合作社分两批将某村800亩耕地的土地集体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给该公司,用于农业产业的开发及生产经营。合同签订后该公司按约向合作社支付履约保证金30万元,而合作社只流转了部分耕地,因合作社不能按合同约定流转剩余土地,致使公司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故该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双方签订的《集体土地流转合同》及返还已缴纳的保证金。

  调解过程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刘伟良认为,该案涉及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属于涉“三农”事件,纠纷的妥善解决直接关系农民的切身利益以及对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保护。刘伟良综合考虑案情和举证情况后,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于是,承办法官利用向被告合作社送达应诉材料的时间,仔细向其了解未能流转土地的原因,寻求调解的基础。查明案件事实,厘清案情关系后,刘伟良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来到法院进行面对面沟通。调解中,法官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充分了解双方诉求,细致向双方讲述了土地流转合同的法律关系,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逐一做通双方思想工作。经过承办法官3次面对面沟通,3次电话释法理、析利弊后,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解除双方签订的《集体土地流转合同》;被告某合作社向原告某公司返还履约保证金30万元。至此,双方握手言和,这起土地流转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下一步,天元区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司法规范、指导、评价、引领社会价值的功能,推进涉服务“三农”工作领域民事纠纷案件妥善解决,更好服务和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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