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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土地被侵占,法官“出手”解纷争

2021年12月01日来源:澎湃新闻

近日,应城市人民法院圆满化解一起物权纠纷案件。通过办案法官耐心协解、释法明理,促使原告湖北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应城市某村民委员会及5名村民达成和解协议,成功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各方当事人多赢局面。
两难困境
原告湖北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就某块土地与被告应城市某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某村委会)签订征用协议后,一直未予使用。被告刘某涛、刘某兵、刘某、刘某文、陈某亮见土地闲置便在原告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在该地搭养殖场。原告发现后,多次向该村村委会和占地村民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返还土地、拆除违章建筑,均未取得实效。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妨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遂诉至法院,希望借助法律手段判令被告拆除违建、返还土地。被告方认为经投资、建设,养殖场现已开始运营和盈利,拆除会造成巨大损失,不愿拆除。双方各执己见,案件审理一度进入“两难”困境。
耐心协调
民二庭副庭长王锦国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深入仔细了解案件情况。开庭前夕,被告提出延期审理申请,王法官本着“能调尽调”的原则同意了该申请。案件审理过程中,王法官频繁往返于原告某公司、办事处、被告村民之间,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加强与原告某公司沟通,寻找对公司长远发展最有利的解决方案。同时,带案下访,走村入户向几名被告释法明理,为他们出主意、想对策、破难题。经过不懈努力,原、被告双方态度有所好转,愿意坐下来进一步沟通协调。王法官“趁热打铁”,立马召集原、被告双方当面调解,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了解彼此的需求和难处。在双方均愿以和解方式解决,但在和解方案上略有分歧时,王法官沉着冷静、从容应对,基于双方不同诉求,充分为双方当事人施策支招,最终,促成双方当庭达成和解协议,原告随即撤回了对6名被告的起诉。至此,该案得以圆满顺利办理完结。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本案中,办案法官经过庭前沟通,了解双方所需所盼,积极促成庭外和解,既彰显“法律威严”,又传递“司法温度”,做到“庭未开,纷已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下一步,应城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坚持“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营商环境”,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以实际行动为企业发展纾困解难,确保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提供坚强的司法服务保障。
作者:廖佳 魏思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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