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集体土地流转托管服务有限公司陪同考察协议书
甲方(拟受让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电话:
乙方(代理方):清流县集体土地流转托管服务有限公司经纪人:
联系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屏山路66号1号楼五号 电话:5322128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互信的原则,就甲方要求乙方为其提供现场陪同考察土地流转及托管(农村生产要素)标的物服务,以便于甲方最终决定是否流转所查看的标的物,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承诺:
甲方从乙方提供的农村土地流转及托管(农村生产要素)信息中了解到本协议第二条的农村土地流转及托管(农村生产要素)基本信息,并要求乙方为其提供现场陪同考察服务,且承诺乙方若促成甲方权属人签订《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或者托管合同》时,甲方应及时支付代理佣金给乙方。
二、农村土地流转(农村生产要素)标的物概况:
乙方应甲方的委托,为甲方提供的现场陪同考察服务的农村土地流转及托管(农村生产要素)的信息位于:
合同编号或者林权证号:
农村土地流转(农村生产要素)面积:
卖方报价(总价):
三、代理佣金支付期限:
1、乙方为甲方提供有偿陪同考察服务,具体价格看乙方公式价格.
2、如果乙方促成甲方与权属人签订《农村土地(农村生产要素)流转或者托管合同》的,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该笔交易成交总价(报价) 作为代理佣金,甲方须在签订农村土地流转或者托管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四、违约责任:
乙方为甲方提供农村土地流转(农村生产要素)陪同服务后,如甲方或甲方的直系亲属、配偶、朋友、所属公司及其他近亲属避开乙方,私自与该标的物权属人或者共有权人进行农村土地流转或者托管服务交易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须向乙方支付三倍佣金。
五、本协议一经签字,盖章即时生效。
甲方: 乙方(盖单):
代理人: 经纪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