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进工作作风,谷旦国土所近日推行了“七不准”行为准则。这“七不准”是:一是不准出现不及时或不按规定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的行为;二是不准在执行公务中以情代法、徇私枉法;三是不准在工作中出现吃、拿、卡、要的现象;四是不准发生在职责范围内不答复的行为;五是不准发生不按公开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和时限办理各项事务的行为;六是不准出现不按规范服务用语接待来访群众、接听咨询电话的现象;七是不准发生冷落来国土所办事群众的现象。 (宁姣)
2009年11月12日来源:农村土地网
卫辉市唐庄镇十里沟还未开发的荒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