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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县在保障发展中保护好耕地

2009年10月30日来源:资源网

近年来,江苏省赣榆县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耕地保护理念,在全县大力宣传耕地保护的重要性。同时,以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开发整理为抓手,做到思维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创新,逐步实现了保增长与保红线的有机统一。

一、注重宣传,强化全民耕地保护意识

一是以举办培训班的方式强化耕地保护意识。定期组织由本系统全体干部职工以及镇村干部、单位(部门)负责人、企业主等参加的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知识、耕地保护知识培训班,就我国耕地保护工作面临的严峻挑战以及当前耕地保护工作的新举措进行讲解,让他们充分认识到全县耕地保护的形势与当前工作任务,切实唤起他们自觉保护耕地意识。

二是以宣传日活动为载体进行宣传教育。抓好“4·22”地球日、“12·4”法制宣传日和“6·25”土地日进行普法宣传。先后举办了 “国土资源杯·普法放歌”首届法制文艺汇演、“国土杯·城乡共建”文艺演出以及“大地情结”等文艺晚会,《善待地球·呵护家园》等一批丰富多彩的节目,让观众在寓教于乐中接受教育。

三是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针对部分干部群众对国土资源政策、法律法规的认识淡薄,缺乏一定的耕地保护意识这一现象,赣榆县国土资源局编制印发了以《土地管理法》和《矿产资源法》等相关章节以及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为内容的2万册简洁易懂的宣传手册发放到广大干群手中,供他们学习。同时利用乡镇逢集日设立国土法律法规咨询台、组织宣传车等广泛进行宣传,全民保护耕地意识得到很大提高。

二、领导重视,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考核,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责任。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国土、农林、水利、环保等部门有关同志为成员的赣榆县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耕地保护以及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的指导、协调、管理、考核工作;制定了《赣榆县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明确各镇镇长为基本农田保护第一责任人,每年县政府与镇政府、镇政府与村委会都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书),明确目标、责任和奖惩措施;完善了基本农田保护的用途管制制度、占补平衡制度、质量保护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把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目标、内容和责任人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创新思维,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基本农田保护。拨出20多万专项资金,更新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68块,以镇为单位,依次统一编号、登记,竖立在醒目位置;统一印制基本农田台帐分配给各镇,要求各镇以基本农田保护图为依据,现场核对保护区内基本农田地类、面积、质量,并逐一登记到台帐,做到现状、图、册一致;由县政府和镇政府、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具体保护人分别签订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农户、地块;将全县基本农田保护区用电脑绘成图纸,发到每个镇在基本农田保护办公室内悬挂,切实做到以图管地。2007年,赣榆县被江苏省人民政府确定为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县。

三是创新手段,规范管理,建设好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合理编制了《赣榆县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将沙河、城西、墩尚、门河、塔山、赣马等6个镇列为赣榆县示范区基本农田整理项目区,面积6152.28公顷,分四期用四年的时间完成建设任务。2007年我县率先在沙河镇开展了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试点工作,建立了示范点面积938.74公顷,总投资近2000万元

2008年又争取了门河镇基本农田整理项目;制定了《赣榆县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通过目标责任考核,促进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牢固树立保护基本农田意识,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我县在财政资金短缺的情况下,明确从耕地开垦费、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农业重点开发建设资金中挤出资金,设立了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专项资金。

三、开拓创新,积极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在新农村建设中,赣榆县以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目标,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为抓手,大兴土地复垦开发整理之风,充分挖掘土地资源潜力,切实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为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因此被老百姓称赞为“富民工程”。

2008年至今,赣榆县有38个项目库顺利通过省市验收,项目总面积3798.38亩,新增耕地1794.26亩。据统计,2003年至2008年间,赣榆县组织实施了16个省级以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其中国家级5个,省级11个,争取无偿资金2亿多元,开发整理土地面积累计12.9万亩,新增耕地2万余亩。如厉庄镇东、西陡岭两个省级项目,建设规模20276亩,争取资金3080万元,新增耕地面积3278亩,项目区农民以种植小麦、花生、玉米为主,人均增加收入近400元。我们计划在2006至2010年5年间,规划开发整理土地面积26万亩,力争实现新增耕地4.5万亩。

四、合理供地,从源头上遏制耕地减少势头

赣榆县坚持“保障合理用地”的原则,保证符合国家用地政策和产业政策、对地方经济发展有重大拉动作用的项目用地,积极引导盘活存量土地,使土地用的讲科学,用的有效率,能少用的就少用,能用劣地的就不用好地,尽量不占耕地。要求所有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从严控制厂区绿化率,不准圈占土地搞花园工厂,并鼓励建设多层厂房;严格执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在用地指标从紧的情况下,积极向省、市争取点供指标,为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等用地单位创造条件,2007年以来,对落户赣榆县的江苏嘉宝科技制管有限公司、江苏新海石化有限公司、江苏豪威富制管有限公司等一批重点工业项目争取到用地指标600余亩。2006年至今赣榆县获省厅批准的点供项目有1430余亩。2003年到2008年间,全县共报省批征转土地面积9132亩。

五、采取措施,大力促进节约集约使用土地

赣榆县在进行土地招拍挂时,通过设定规划条件,如提高建筑容积率等,促进企业节约集约使用土地。2008年,赣榆县住宅用地推出了小高层,比多层住宅大大节约了土地。另外,赣榆县规定农民宅基地面积为135平方米/户,可因历史原因等客观条件,实际上现在很多农民宅基地面积超过了这一数字。我们通过大力开展城中村改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方式,把原有的低层、低密度的房屋进行拆除,新建多层或高层住宅,完善配套设施,一方面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另一方面拓展了城市空间,减少了建设占用土地面积。同时对城区内的闲置、废弃地,由政府收回进行储备,对濒临破产或资不抵债的企业,结合企业改革、改组,实行企业兼并、转让等形式,盘活土地资产,充分发挥存量土地资产效益,从而实现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姜先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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