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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间厂房一夜被拆除(图)

2009年08月03日来源:北京晨报

土地使用权突被撤销,丁先生既不解也不满。首席摄影记者 吴宁/摄

  “15年前获得的土地使用权突然被政府撤销了,50多间厂房一夜之间被夷为平地!”因对区政府作出的撤销决定不服,54岁的丁先生将顺义区政府推上了被告席。记者昨天了解到,顺义法院已经受理了这起行政诉讼案。

  投诉土地使用权突被撤销

  1994年,丁先生花费20万元购买了顺义区仁和镇吴家营村的17亩集体土地,与朋友合伙开办了一家木制品厂。当时,对于这块土地的使用年限并没有做出约定。之后,他获得了当时顺义县国土部门颁发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2000年后,丁先生曾试图把这片地转让给一家企业,但由于双方之间的经济官司,该土地未能转让,他仍然持有土地使用权证,而该企业则实际占用着这17亩地。

  今年6月,北京汽车城开始在顺义扩容,丁先生的这17亩地纳入了拆迁范围。因担心土地的经济纠纷影响拆迁补偿,他向顺义法院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

  据丁先生说,7月11日,他突然接到法院的通知,称一份政府文书表明该土地的使用权已被撤销。之后几天,这片地上的所有厂房在没有通知的情况下被拆除了。“这块地的使用权证已经存在了15年,为什么到了拆迁之前突然就被撤销了?”

  事由未按正常程序登记注册

  区政府撤销土地使用证的决定书上写明理由有两点:一是由于丁先生购买的集体土地没有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土地使用权登记注册;二是该使用证的填发时间与原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时间先后倒置。(土地使用证的填发时间为1993年11月,而公司的注册时间是1994年12月。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先注册,后办土地证)。故此,按照《土地管理法》作出该撤销决定。

  丁先生告诉记者说,他当初办理该证书任何一个环节都是政府行为。而当初造成“先买地,后注册”倒置的责任也并非他本身。当时如此办理集体土地证,在顺义有60多户。因某些原因,全部是1994年实际办理,而土地使用证标注了1993年。

  区政府走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顺义区委宣传部一位负责人表示,该撤销决定确实是区政府做出的,由于有关部门一直没能联系到当事人,他们曾在6月29日的《北京日报》上登过一小条公告。该负责人表示,他们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纠纷。据市国土局顺义分局地籍科的一位工作人员透露说,因为这块土地有经济纠纷,有人检举该土地不合法,所以政府才依据相关规定撤销的。

  对于区政府称已经通过公告告知的说法,丁先生表示,公告登在报纸中缝里,他根本没有看到,而自己至今还是顺义劳动保障局的离岗干部,找到他了解情况并非难事。

  晨报记者颜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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