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步伐正在加快。但是,小产权房依然面临“违法建筑”的尴尬。
国土资源部近日出台《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明确,近期将下发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俗称“农地入市”)的具体办法。
这被业界视为,相关主管部门对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农地有条件入市”的精神的具体政策落实。
根据《意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前提是权属清晰。“没有经过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所有权主体不清或使用者不明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允许有偿使用和流转,不得进入市场交易”。
因此,“土地确权”就成了集体用地流转的关键。
至于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流转后的用途,国土部相关负责人近日称,将依然不允许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商品住宅、高尔夫球场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产业规划的项目。
这意味着,小产权房依然未能搭上国土部规范“农地入市”的快车,找到转向合法的路径。而目前在我国大量存在的小产权房仍将面临“不合法”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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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曾有专家建议,我国应正视小产权房存在的事实,采取“疏而非堵”的原则,找到一个妥善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