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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河镇土地流转公告
池河镇土地整治项目大田整理基本结束,镇村两级根据群众意愿,把自愿流转的土地推向市场,以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土地流转的基本方案如下:
1、农户土地流转后,土地原有权属不变,承包期内享受的国家现有的补贴政策不变(指一般农户享受的基本政策)。
2、土地流转费以每亩530斤水稻的价格基数为准(国家当年确定的杂交稻收购价)。
3、土地流转期限暂定10年。
4、流转区域范围以吕庄——岗蒋——青春河道路两边500米——1000米范围,流转面积约5000亩。
5、土地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国家其他项目补贴归经营者所有。
6、土地流转后在不变更土地属性的条件下一切受益权归经营者所有。
7、土地流转户不得干扰土地经营者正常土地经营。
有意者请联系池河镇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550-4806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