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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拟奖补复耕撂荒一年及以上耕地行为

2022年01月17日来源: 潇湘晨报

  高明拟对复耕撂荒一年及以上耕地行为给予一次性补贴。近日,高明区正对相关行动方案公开征求意见,计划用补贴的方式激励农民复耕撂荒地,推动实现明年基本零撂荒的目标。

  目前,《高明区推进撂荒地复耕稳定粮食生产奖补行动方案(2022年-2023年)(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正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意见稿》提出,要分类开展撂荒地“零弃耕”整治行动,将整治村边、路边撂荒地与提升村容村貌、人居环境整治协调发展。

  《意见稿》明确,高明要利用2年时间完成省、市下达的撂荒地整治工作任务,到2023年基本实现零撂荒。《意见稿》指出,为实现该目标,实现复耕面积5亩以上(含5亩)种植水稻、玉米、豆类等粮食作物,因地制宜种植蔬菜、水果及其他农作物(种植花卉苗木、草皮的除外)均可获得奖补。奖补对象为复种撂荒一年以上(含一年)耕地的农户、合作社、企业,以及连片承租耕地的社会经济组织,复耕5亩及以上的每亩给予200元的一次性补贴。

  奖补还与效益以及复耕时间挂钩。耕作撂荒地农作物产出经济效益要在当年同类农作物平均水平的一半以上,多年生作物田间管理合理、作物长势良好,否则不予发放奖补资金。撂荒地复耕主体要签订连续耕作3年或以上的承诺书。未来3年发现撂荒的,由属地镇(街道)限制其申请有关区镇两级财政涉农资金补贴。

  待《意见稿》正式印发实施后,接下来全区村(居)委会将开展一次全面的耕地撂荒情况调查,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逐一调查核实,摸清撂荒耕地的地点、面积、地块情况并建立档案。各镇(街道)负责对补贴申请对象进行指导与核查。

  近年来,高明接连在治理撂荒地,保粮食生产方面下狠招、出新招。此前,高明区借助“美丽高明”大行动实施的契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治理耕地撂荒行动。2020年,高明区就下发通知规定凡永久基本农田抛荒超过一定比例的,停发土地所有权单位所辖全部基本农田财政补贴,包括所属村(居)委会部分,直至复耕为止。

  此外,高明区明确实施种粮补贴制度,连片种植100亩至500亩(不含500亩)的,补贴100元/亩·造。连片种植水稻面积500亩(含500亩)以上的,补贴200元/亩·造,以真金白银扶持农民种粮,刺激农民耕作的积极性。

  2022年高明区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今年要推动6900亩撂荒地复耕复种。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在不改变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加强对撂荒地收回和流转工作的动员指导、协调服务,条件好的撂荒地要尽快复耕,扩大粮食种植面积。条件差的撂荒地则根据实际情况“宜粮则粮、宜特则特”,发展多样性农产品种植。

  【来源:佛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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